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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公告
山东省科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胶黏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省科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胶黏剂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省科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
项目概况:山东省科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胶黏剂项目于2020年12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文号:临审服投资许字[2020]21070号),该项目正在建设。建设过程中,鉴于市场需求变化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增加产品品类,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山东省科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吨/年胶黏剂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新西路中段,总占地36685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建设1座生产车间及办公楼、储罐区、仓库等其他配套设施。车间内建设脲醛树脂胶黏剂生产装置、白乳胶生产装置、热熔胶生产装置、拼板胶生产装置、酚醛树脂胶黏剂生产装置及氨基树脂胶黏剂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36万吨脲醛树脂胶黏剂、3万吨白乳胶、3万吨热熔胶、3万吨拼板胶、4万吨酚醛树脂胶黏剂、1万吨氨基树脂胶黏剂。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省科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新西路中段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17753911234 邮箱:787921234@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山东永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齐源大厦A-1107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31- 82928716 邮箱:448072670@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在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项目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
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⑥对拟建项目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损益分析。
⑦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
⑨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是否运行可行的确切结论。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应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山东省科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或山东永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提交方式为信函、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省科特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